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國科學院財務與資產管理局關于開展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修繕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科發財資函字〔2024〕25號)的要求與工作安排,為進一步落實《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7〕3號)和《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校財字〔2024〕96號)的相關要求,現啟動2026-2028年度學校維修改造項目預算申報入庫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編報要求
各單位要緊緊圍繞我校各部門的事業規劃目標,結合“十四五”校園規劃,按照“保障基本,突出重點”原則,統籌考慮項目緊迫性、必要性、可行性,按年度申報維修改造項目預算,建立和完善我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維修改造項目庫(三年)。
二、入庫要求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包括:房屋修繕、設備資料購置、基礎設施改造、建設項目配套工程,其中房屋修繕、基礎設施改造、建設項目配套工程屬于本次維修改造申報入庫項目。各單位申報的維修改造項目內容應嚴格圍繞教學、科研等工作所需房屋建筑物必要的維修、加固、改造或為師生正常學習、工作、生活、人身安全等所需的水電氣暖、道路、網絡、照明、節能、綠化、消防、安防等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加固和改造的建筑原則上使用年限應滿十五年。
2、各單位請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2026年度維修改造項目預算申報,對于符合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支持條件的維修改造項目,將納入2026年度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年度項目庫。該專項資金項目庫一經形成,后期不予追加或調整。
3、各單位請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2027-2028年度維修改造項目預算申報,對于符合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支持條件的維修改造項目,將納入2027-2028年度專項資金滾動實施項目庫。該項目庫后續年度可動態調整。
凡涉及結構加固、消防設施改造、科研人員或學生騰挪、設備搬遷周轉等項目,相關部門應提供工作舉措和應急預案。請各單位結合自身發展規劃及資源現狀,立足教學、科研及師生學習工作生活實際,加強論證,以解決隱患、提升能力、支撐發展、精打細算為原則,實事求是申報維修改造項目,區分輕重緩急,分批滾動入庫。
三、填報時間
請各單位即日起登錄學校預算申報系統選擇對應年度進行申報。(登錄路徑:財務處主頁→財務處綜合信息平臺→全面預算系統申報)
特此通知。
聯系方式:基本建設處:徐潁(63600733)
財務處:宋皚瑾(63606412) 江雨婷(63600848)
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工作小組辦公室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