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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外國學者研究基金項目指南通知
              

          各有關單位:

          近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發布了外國學者研究基金項目指南,外國學者研究基金項目旨在支持自愿來華開展研究工作的外籍優秀科研人員,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范圍內自主選題,在中國內地開展基礎研究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 項目說明

          (一)項目類型

          2023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外國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包括以下3個層次:

          1. 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資助額度為20萬元/年/項;

          2. 外國優秀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資助額度為40萬元/年/項;

          3. 外國資深學者研究基金項目,資助額度為80萬元/年/項。

          2024年度外國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分為一年期及兩年期項目,一年期項目起止時間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兩年期項目起止時間為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資助領域

          數理科學(A)、化學科學(B)、生命科學(C)、地球科學(D)、工程與材料科學(E)、信息科學(F)、管理科學(G)、醫學科學(H)、交叉科學(T)。

          選擇申請代碼時,盡量選擇到二級申請代碼(4位數字);填寫申請書時,請準確填寫“關鍵詞”;交叉科學領域的申請,僅開放層次2(外國優秀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和層次3(外國資深學者研究基金項目),請首先選擇交叉領域受理代碼T01-T04,然后根據研究內容從A-H中選擇不少于2個科學領域的申請代碼填寫申請書。

          二、 申請人條件

          申請人須為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全職聘用人員,不同類型項目申請人要求如下:

          1. 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1)取得博士學位6年以內(2018年1月1日后取得);(2)具有從事基礎研究或者博士后研究工作經歷;(3)保證資助期內每年(自然年)在依托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時間在9個月以上;(4)確保在中國工作期間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及自然科學基金的各項管理規定。

          2. 外國優秀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1)取得博士學位15年以內(2009年1月1日后取得);(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3)具有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4)保證資助期內每年(自然年)在依托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時間在9個月以上;(5)確保在中國工作期間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及自然科學基金的各項管理規定。

          3. 外國資深學者研究基金項目:(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2)應當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國際影響力;(3)保證資助期內每年(自然年)在依托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時間在9個月以上;(4)確保在中國工作期間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及自然科學基金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 限項申請規定

          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外國優秀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外國資深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同層次項目作為項目負責人僅能獲得1次資助。

          (二)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外國優秀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外國資深學者研究基金項目申請人,同年申請或者正在承擔合計限1項,申請當年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

          (三)以下人員不得申請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作為負責人獲得過外國優秀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外國資深學者研究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包括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港澳)]、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資助的。

          (四)以下人員不得申請外國優秀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作為負責人獲得過外國資深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包括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港澳)]、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資助的。

          (五)以下人員不得申請外國資深學者研究基金項目:作為負責人獲得過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資助的。

          (六)本項目不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限制范圍。

          (七)《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 申請人注意事項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 申請語言:英文或中文。

          3. 附件材料:

          (1)申請人與依托單位簽訂的項目申報協議書。該協議書須使用協議書模版,申請人本人簽字后由依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章)并加蓋依托單位公章(注意:只加蓋科研管理部門、二級學院章等部門公章的無效)。申請書封皮顯示的Nationality須與申報協議中申請人的國籍保持一致。

          (2)申請人與依托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應體現本指南中“申請條件及基本要求”中的內容,即申請人“需保證資助期限內每年在依托單位從事基礎研究工作的時間在9個月以上”。當前尚未簽訂聘用合同,或合同聘用期限未能覆蓋申請項目資助期限的,經所在二級單位同意后可協商簽訂聘用意向書或續聘意向書,保證項目資助期內全職在校工作,意向書一份需交科研部存檔。若當前尚未簽訂聘用合同的或所簽訂合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在項目獲批準后提交項目計劃書時,申請人須一并提交符合要求的聘用合同,

          (3)涉及科研倫理及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項目申請,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申請人須以附件形式上傳相應的審核證明材料。

          五、 時間節點

          本項目納入2024年項目集中受理,請申請人注意時間節點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請書與相關材料。

          1.2024年3月1日前:通過系統提交項目申請書PDF,二級單位、科研部開始形式審查,有問題或需要完善的項目可以申請退回修改。

          2.2024年3月7日:所有類型項目系統提交最終版申請書及附件,各二級單位審核通過后提交至學校。

          3.2024年3月16日:申報項目和申報清單正式提交至基金委。

          六、 聯系方式

          請有意申報的老師認真閱讀項目指南,如有疑問請隨時與科研部聯系。

          李璐璐:lilulu08@ustc.edu.cn,(0551)- 63606707

          沈 瑋:shenkjc@ustc.edu.cn,(0551)- 63601957

          科研部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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